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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5 编辑: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各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我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理方法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自2015年5月11日起开始办理,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二、我校毕业生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流程如下:

1、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1)应届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方可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如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2)应届毕业生下载《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简称《登记表》,见附件),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先行签字盖章

(3)应届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带到教育会堂C107进行鉴证。《登记表》由学校签字盖章,并为学生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

(4)《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2、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1)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2)申办材料:

①《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③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④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申请居住证积分

(1)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2)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①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②《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③劳动(聘用)合同;

④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三、咨询电话:021-67701250    田老师

 

上海外国语大学          

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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