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毕业生申请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编辑: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关于2018年毕业生申请第二批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6〕180号)的有关规定(文件内容请自行网上查阅),现开始进行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的申请和认定工作,请2018届毕业生根据相关文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申请。
一. 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方法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2018年毕业生(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均可申请补偿代偿: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遵守诚信的原则,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经院(系)审核认定后汇总、报送至校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统一审核并报送教育部。
二. 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1 |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 |
2 |
个人填写完整,院系签字盖章 |
请见资助网下载专区 http://finaid.shisu.edu.cn/3095/list.htm |
2 |
就业协议书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
3 |
就业证明 |
2 |
申请人签名,单位签字盖章 |
请见资助网下载专区 http://finaid.shisu.edu.cn/3095/list.htm |
3 |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原件 |
2 |
单位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申请人签名 |
存在二次分配的情况的需要提供 请见资助网下载专区 http://finaid.shisu.edu.cn/3095/list.htm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
5 |
贷款合同复印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未办理过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
6 |
个人基本信息表原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请见资助网下载专区 http://finaid.shisu.edu.cn/3095/list.htm |
三. 申请时间
从即日起,申请人可进行申请并向院(系)提交材料,院(系)报送截止
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周五。
四. 其他说明
1.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规范详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请勿提交。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学校将定期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岗情况,以确保其补偿代偿资格的有效性;
2. 中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送材料,并将按规定发放获批的资金,后续工作将会陆续通知相关部门和申请人;
3. 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1-67701077。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