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编辑: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关于申请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6〕91号)工作要求,请各院系通知相关学生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 学生本人于2017年6月15日前向院系提交《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上海工商银行卡)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证明可以为以下材料之一:低保证复印件、加盖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明、低保审批通过表复印件。
(2) 残疾毕业生需附残疾证复印件
(3)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所需的贷款证明材料由学校提供。
2. 各院系于6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整理好的学生申请材料交至教育会堂C113,并将汇总好的附件2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uzhi@shisu.edu.cn。
三、 资金发放
学校对申请学生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名单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上级主管部门将1000元补贴直接打入学生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学生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