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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生「勉力助学金计划」

发布时间:2017-12-21 编辑: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致:正在内地院校修读本科课程的香港学生
 
2017/18「勉力助学金计划」
 
2017/18学年起,「勉力助学金计划」(「助学金计划」) 旨在资助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于内地院校就读学士学位课程期间的实习开支,包括住宿、膳食及交通等费用。「助学金计划」由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的捐助推行,目的是协助有经济需要的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宝贵的实践所学机会;及让他们通过实习体验增加对实际工作环境的认识,并就不同专业装备相关的工作知识和技巧,以提高他们毕业后的就业能力。
 
2017/18「助学金计划」的申请资格如下:
(a)  学生须于同一学年通过「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 领取经入息审查的全额或半额资助,方符合资格申请「助学金计划」的资助(倘若申请资助时有关学生在「资助计划」下同一学年的申请仍在审批中,学生亦可提交「助学金计划」的申请)。
(b)  进行实习的地点须位于中国内地及实习开始日期须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c)  实习须于就读的学士学位课程修业期内第三年或之后进行(修业期并不包括休学、停学或毕业后的时间);
(d) 每项实习须受雇于同一雇主及连续进行(即获资助学生须于实习开始至完结期间不间断地进行全职实习,一般的休息日除外),实习期最短须连续8星期;以及
(e) 学生须提交已完成实习的证明文件,包括由就读院校及实习机构盖上确认公章的实习报告。
 
助学金额以实习期的周数计算 (不足一周者不计算在内),分为全额及半额,分别为每周港币600元 (全额) 及300元 (半额)。实习期的时间要求为连续8至12周。如多于12周的话,助学金额只会按12周计算。每名合资格学生可于「助学金计划」下受惠最多一次。
 
2017/18「助学金计划」由2018年1月1至31日接受申请。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学生,可于申请期内,把填妥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透过邮寄方式送交:香港柴湾利众街24号东贸广场30楼教育局(请注明:「勉力助学金计划」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