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编辑: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关于申请2018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6]180号)的有关规定(文件内容请自行网上查阅),现开始进行2018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的申请和认定工作,请2018届毕业生根据相关文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方法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2018年毕业生(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均可申请补偿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遵守诚信的原则,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经院系审核认定后汇总,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校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审核并报送教育部。
二.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1 |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 |
2 |
个人填写完整,院系签字盖章 |
请见资助网下载专区 |
2 |
就业协议书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
3 |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原件 |
2 |
单位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申请人签名 |
存在二次分配的情况的需要提供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
5 |
贷款合同复印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未办理过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
6 |
个人基本信息表原件 |
2 |
申请人签名 |
请见资助网下载专区 |
三.申请时间
从即日起,申请人可申请并向院系提交材料,院(系)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15日周五。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规范翔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请勿提交。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学校将定期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岗情况,以确保其补偿代偿资格的有效性;
2.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送材料,并将按规定下发获批的资金,后续进展将会陆续通知相关部门和申请人;
3.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垂询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科)或研究生学管办(研究生),电话67701077、35372858。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2日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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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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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已签定的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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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电子邮 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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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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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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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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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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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
贷款本息金额 |
申请代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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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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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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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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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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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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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
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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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系)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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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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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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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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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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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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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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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银行账号 |
银行: 账号: (必须填写本人账号,最好为学校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账号。如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则请提供中国银行账号) |
个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如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