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2021年公开选聘(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11-18 编辑: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纳贤帖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为培养卓越教师蓄力,进一步推动学校发展,我校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
选聘岗位及人数
联系电话
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
0512-53595860 吴老师
学校简介
选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即198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三)2021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
(六)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七)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2021年苏州太仓市高中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中对选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选聘程序及方法
01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7日9:30—16: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8日9:30—16:00。
(四)报名程序:报考者需将以下材料按报考岗位+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396538@qq.com。
1.《2021年苏州太仓市高中校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学生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提供);
(5)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6)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准考证。
(五)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应聘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选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六)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七)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选聘的办法。本次选聘岗位见《2021年苏州太仓市高中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面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本次选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11月29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02
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专业评委对应聘者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03
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到审核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其中个人材料第(1)~(7)项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现场校验原件。
(一)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8:00—16:30。
(2)面试地点:苏州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理论、所报学科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面试成绩相同,现场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04
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选聘的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05
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当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
录取人员由太仓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相应选聘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本次选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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