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编辑: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
2.《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规定补贴对象范围包括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二、对象范围
本市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即2024年9月-2025年6月)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毕业生;
4.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7.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8.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以上均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申请时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及操作流程
1. 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包括:《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7类对象申请材料按照“22号文”要求,第8类对象无需申请材料,由区人社部门复审时比对零就业家庭信息)。
2. 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在《XX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表格于9月20日(周五)16:00前发送至jiuyezhidao@shisu.edu.cn,邮件和文件名请注明院系;纸质表格加盖党总支公章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一并于9月20日(周五)16:00前交至松江校区师生活动中心123室。
3.学校会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虹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对相关材料核定后,预计于十月底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1次。所需资金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各区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补贴实施时间紧、审核难度大,请各院系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学生加强对接,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
联 系 人:俞治
联系电话:67701276
附件:1.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毕业生求职补贴操作细则
学生工作部(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9月12日